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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业基地
2009-09-22 17:54  文章来源: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把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
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思考


  在国家新一轮产业政策调整时,通过制定产业布局及发展的法律法规,明晰东部和西部地区的重化工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业基地上升为国家战略。发挥其能矿资源丰富、水资源保障程度高、环境承载能力强等优势,积极支持内蒙古发展能源、装备制造、化工、冶金等产业,打造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重化学工业基地、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我国北方重要的冶金、装备制造业基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沿海地区率先发展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优先在沿海地区布局了一批重化工业项目。近年来,东部部分省市再一次提出工业“重型化”或“适度重型化”战略,纷纷扩大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汽车、冶金等重化工业规模,造成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对西部地区能源资源的依赖度不断提高,成为国家生产力布局的突出问题。
  我们认为,我国现有的能源重化工业布局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的要求,把内蒙古等资源富集地区作为我国能源重化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通过政策引导和重大项目布局,推动内蒙古成为我国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
  一、我国现有重化工业布局存在的缺陷
 (一)现有的重化工业布局导致能源供需格局呈“逆向分布”
  在现有生产力布局下,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成为能源净输入区域,西部地区成为主要能源输出区域,形成了能源生产和消费空间显著分离的格局。2007年,东部地区煤炭、原油、天然气产量和发电量分别占全国的11%、37%、13%和43%,而同期煤炭、原油、天然气消费量和用电量分别占全国的38%、50%、36%和50%。依靠消耗大量能源资源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直接导致东部地区逐浙陷入能源资源困境,甚至接近资源约束边界。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能源缺口进一步扩大,不可避免地出现“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能源流向格局,能源供需区域呈现越来越严重的“逆向分布”。同时,也难以缓解全国性的煤电油运紧张局面,导致煤荒、电荒周期性频发。
  (二)现有的重化工业布局导致资源的巨大浪费
   从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输入能源资源,必然增加运输成本,消耗大量的资源,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不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能源资源的输入输出,直接造成运力的紧张。2007年煤炭占国家铁路货运总量的47%,直接挤占了其它物资的运输。为缓解运力紧张局面,只能大规模建设铁路、公路,形成“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运输发展模式。同时,必然占用大量的土地甚至耕地,这对保障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形成严重的压力。
  为保障能源资源的运输畅通,必然要增加大量的投资。我国修建的“北油南运、西油东运、西气东输”原油管道达1.7万公里、天然气管道达3.2万公里。我国西部修建的四千公里原油和成品油管道,耗费资金近146亿元。如果能源消费维持现有格局,2020年之前需要再修建7条大秦线以及相应的港口来运输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的煤炭。
  能源资源的输入输出,导致能源使用成本增加。以煤炭运输为例,按铁路运价0.15元/吨公里计算,将准格尔煤炭运到秦皇岛,每吨煤平均运输成本近百元,比坑口煤价增加了一半多;按公路运费0.5-0.6元/吨公里,运输半径300公里计算,吨煤运输费用高达150-160元,比坑口煤价高两倍。受煤炭高额运输成本影响,华北地区发电成本比内蒙古就地发电每度高0.083-0.143元。汽车远距离运煤耗费了大量汽柴油,相当于用高端能源换取低端能源。如果再考虑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则代价更高。
  (三)现有重化工业布局导致东部沿海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构成巨大压力
  近年来,东部地区大量燃烧煤炭导致了严重的大气污染。2005年全国出现酸雨问题的298个城市中,绝大部分在东部。东部单位国土面积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是西部的5.2倍,燃煤电厂单位二氧化硫排放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西部的4.5倍。目前,华东地区、华中东部四省、京津冀及沿海地区的广东省已基本没有剩余大气环境容量。
  发展火电保障重化工业的能源需求,排放大量的粉煤灰,堆放粉煤灰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按全国平均水平推算,每增加一万千瓦火电装机,将增加粉煤灰排放量近万吨,每堆放万吨粉煤灰需占地6亩左右。在东部地区土地承载力远远低于西部地区的前提下,继续发展重化工业,对于寸土寸金的东部地区,无疑是不现实的选择。
  (四)现有重化工业布局不符合国家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
  “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是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如佛山和东莞的开发强度已近40%,深圳为36%,远远高于西部地区。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上述地区作为优化开发区域,要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因此,东部发展占地多、消耗高的能源重化工是不符合其主体功能定位的。
  二、把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克服现有重化工业布局缺陷的重要选择
  (一)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可以充分利用丰富的资源
  内蒙古已探明煤炭储量占全国的近一半,居全国第1位;已探明石油储量达7亿吨;稀土储量居世界首位;苏格里气田探明储量7000多亿立方米,属世界级大气田。已查明10种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储量2539.45万吨,其中铜、铅、锌、钨、钼矿查明资源储量分别居全国第4位、第2位、第2位、第10位、第6位。例如,赤(峰)—通(辽)和海(拉尔)—满(洲里)经济带煤炭、有色金属资源比较丰富,拥有大兴安岭成矿带和得尔布干有色金属成矿带,伊敏、宝日希勒、大雁等大型煤田,可以积极发展能源、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产业,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和有色金属冶炼基地。同时,内蒙古可以发挥毗邻资源富集的俄蒙地区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资源合作开发和利用,有效提高我国能源重化工业的资源保障程度。
  (二)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可以缓解能源资源运输压力和降低运输成本
  从全国来看,北电南送1亿千瓦,每年可以减少东部地区煤炭消耗和铁路运输量2.5亿吨。从内蒙古来看,2007年内蒙古外运煤炭2亿吨,按大秦铁路653公里路段和0.12元/吨公里运价计算,每吨煤的运价为78.36元,少运2亿吨煤可以减少156.72亿元的运输成本。
  (三)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现资源就地转化,可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以准格尔煤田为例,原煤中氧化铝含量达到9—13%,粉煤灰中氧化铝含量高达40—51%,相当于中级品位的铝土矿。准格尔煤田已探明储量264亿吨,高铝粉煤灰潜在储量70亿吨,相当于我国铝土矿资源保有储量的3倍。实施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可以大幅度地替代进口铝土矿和氧化铝,有效地缓解我国铝资源供求矛盾。按2007年准格尔煤田1亿吨开采量计算,理论上可产生高铝粉煤灰3000万吨,如果全部转化利用可提取氧化铝1200万吨,相当于2007年我国氧化铝消费量的50%。外运其它地区发电产生约2000万吨粉煤灰,因分散掺烧而失去了应有的经济价值,相当于每年浪费掉近700多万吨氧化铝,比 2008年我国进口量还多241万吨。若按每吨氧化铝进口价格3000元计算,每年废弃高铝粉煤灰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亿元以上。
  实现能源资源就地转化,可以减少煤炭损失。通过铁路、公路运输,煤炭损耗约为0.8—1%,按每吨煤运输一次计算,2007年全国可减少煤炭运输损失1700万吨。若就地进行加工转化,煤转电可增值2倍,煤制甲醇可增值约4倍,煤制油可增值8—12倍。
  (四)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可以充分发挥环境容量优势
  内蒙古地域广阔,人口较少,拥有大面积的戈壁、沙漠,环境容量大。土地面积占全国的12.5%,经济总量占全国的2%,而二氧化碳排放量仅占5%,相对于国土面积来说,排污量比较小。在内蒙古优先布局重化工业项目,可以发挥环境容量优势,缓解东部地区的环境压力。以“北电南送”为例,送出1亿千瓦,可以使东部地区少排二氧化硫326万吨、氮氧化物73万吨、二氧化碳1.4亿吨。
  (五)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可以发挥现有产业优势
  近年来,内蒙古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引进和培育了一批全国知名的龙头企业,基本形成了以神华、华能、伊泰等为龙头的煤电、煤化工产业链;以内蒙古一机、北方重工等为龙头的装备制造产业链;以赤峰金峰铜业等为龙头的有色金属产业链;以东方希望铝、包头铝业等为龙头的铝产业链;以乌兰水泥、西水等为龙头的建材产业链。这些龙头企业已经形成30亿元以上的资产规模,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奠定了坚实的能源重化工业发展基础。
  因此,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出发,亟需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顺应生产力布局演变趋势,遵循能源重化工产业布局规律,优先在内蒙古等能源资源富集区布局重化工业,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
  三、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的几点建议
  (一)在国家新一轮产业政策调整时,通过制定产业布局及发展的法律法规,明晰东部和西部地区的重化工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提高东部地区发展重化工业的准入门槛,向西部地区倾斜,给予内蒙古等西部地区更宽松的重化工产业准入政策,鼓励和支持其发展资源加工型产业项目。
  (二)国家应高度重视内蒙古的资源优势和战略地位,把建设内蒙古能源重化工业基地上升为国家战略。要发挥其能矿资源丰富、水资源保障程度高、环境承载能力强等优势,积极支持内蒙古发展能源、装备制造、化工、冶金等产业,打造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重化学工业基地、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我国北方重要的冶金、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国家应通过制定扶持重化工业发展的区域差别财税政策,引导企业、资金、人才进入内蒙古等西部地区,使其成为能源、资本等要素流入的“政策洼地”;通过实施差别的土地政策,对利用荒地、戈壁、沙漠等需要治理的土地发展重化工业项目,放宽土地使用限制;加快设立西部重化工业引导资金,支持内蒙古等西部地区做大做强重化工业规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四)考虑到内蒙古等能源资源富集地区既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要区域,也是我国资源能源的战略基地,要本着“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循环利用、综合治理”的原则,针对能源、化工、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划定区域,积极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全面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打造成为现代化的重化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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