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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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4 09:37 文章来源:内蒙古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按照商务部《关于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搞好农村牧区商品流通工作,构建新型农村牧区市场流通网络,更好地为 “三农”服务,全区各级商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农家店建设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规划“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目标是力争用三年时间,在自治区试点区域内培育出4000家左右“农家店”。目前,商务部核准我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共61个,备案试点企业68家。已建立、改造 “农家店”3682个。其中,乡级店638个,村级店3044个。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 各盟市和各试点县都成立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机构,并且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出台了扶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政策。如:通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意见》。乌兰察布市商务部门针对旗县商务部门工作经费紧张的实际,进行积极协调,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为每个旗县商务部门拨付2-3万元的工作经费,有力地保障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组织培训 2006年初,组织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召集各盟市商务部门和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以来的经验与做法,分析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目标,为更好地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奠定了基础。2006年8月,自治区又分别在东部和西部盟市,分两期对全区商务部门和试点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系统培训。 (三)加强宣传工作 我区非常重视通过各种媒体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工作。其中通过内蒙古电视台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行了15分钟的专题报道。在内蒙古广播电台进行了2次报道。在内蒙古日报也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进行了宣传。在内蒙古商务网等载体将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重要意义、内容、范围、重点进行了宣传。各盟市商务部门也通过各种媒体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进行了宣传,提高了农牧民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认识和信任度。 (四)商务部门加强推动、引导,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各盟市商务部门在工作中注重推动、引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严格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建设和改造农家店。有的商务部门工作人员亲临每一家农家店进行现场指导。有的商务部门先行垫付资金为农家店统一定做或购置货架、柜台、灭火器、弹簧秤等,统一发放到每一个农家店。在商务部门的带动下,试点企业也采取了同样方式方法定做或购置设施,并且进一步加大了建设和改造农家店的投资力度,使农家店的店容店貌得到了极大的改观。 (五)因地制宜开展“万村千乡”工程 根据我区县、乡、村市场消费环境、消费层次的不同,以及农村牧区市场面广、分散的特点,按照先从条件较好的旗县、乡镇、村起步,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引进新的业态改造目前农村大量存在的便民零售店、“夫妻店”,建设、改造“农家店”,为农牧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日用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为农牧民创造舒适的消费环境和完善的服务。主要做法是: 第一模式是利用现有的供销合作社和邮政速递物流系统基层网络。供销合作社是最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血肉联系,经过几十年努力开拓,供销社原有网点已基本遍布城乡每个角落,并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富有商业实战经验的经营管理队伍。而邮政速递物流系统网点遍布每个乡镇。建立、改造“农家店”,可以充分利用供销社、邮政速递物流系统已有的商业网络和人才基础,分阶段、分层次对其进行整合,逐步完善其功能,迅速实现连锁规模的低成本扩张,充分发挥其在开拓农村市场中的主力军作用,对原商店进行改造、翻新,撤掉原有的柜台,购入自选货架,规范经营行为。 第二模式是依托城市商业企业,建设、改造“农家店”。 城市商业企业实力较强,具有较完善的信息技术和人才、管理等优势,店铺开到哪里,商品统一配送到哪里,运作的规范程度比较高,配送商品比例比较高,商品的质量也有保证。选择条件比较好的乡(镇)苏木、村,建立直营和加盟“农家店”,直接把商品和服务送到农村牧区。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我区在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我区农牧区地域分散,人口密度小,村村之间距离远,物流半径大,路矿较差,经营成本高等因素,流通企业对投资农村市场兴趣不高。特别是2005年和2006年已经在条件较好的县市、乡镇、村进行了“农家店”的建立和改造,今后只能在条件相对较差的县市、乡镇、村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将面临更多更大的困难。 二是每年冬季正是内蒙古部分地区大雪封路的时期,因此给我区对“农家店”实际验收和复检带来极大的不便。 三是个别店对开架售货不适应,担心商品被盗,有的将开放式售货架收存起来了,有的改为半开架式的农家店。 四是试点企业建设配送中心无法申请到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影响了试点企业的积极性,配送率出现了下降现象。建议制定一些相关指标,采取直补方式进行补贴。 五是由于自治区和各盟市商务部门工作经费有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验收、复检,需要深入到每一个乡、村,支付费用巨大,对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具有一定影响。另外,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的通知》精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标识牌的制作,“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作标识牌,制作费用自行解决。”这样无疑更加重了自治区商务部门或相关试点企业的负担。 六是由于工商税务部门是条管单位,因此,在自治区层面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出台一些政策非常困难。建议商务部会同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税费等问题联合行文进行明确。 七是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明确提高了试点企业(日用百货试点企业)门槛,按照《通知》精神,内蒙古可能没有几家能够达标的,各盟市商务部门反映比较强烈。 八是跨省区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是否允许。 九是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数量是否有具体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利用农村现有的流通基层网络和依托城市商业企业,建设、改造“农家店”。在试点旗县区域内科学合理规划“农家店”建设、改造数量,要方便配送中心的商品配送。“农家店”店铺一定要上档次,保证做到店铺内外墙壁、地面、顶部白净,玻璃明亮。必须悬挂自治区制作的统一标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和张贴服务承诺。实行开架式售货。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必须建立进货登记帐,农资农家店必须建立销货登记帐。农家店内货架和商品摆放必须整齐。要确保农家店建筑改造工程质量,杜绝为了降低工程成本,使用假冒伪劣建材商品的行为。 二是组织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做得好的省市取经学习。 三是2007年4月或5月组织各盟市商务部门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互查工作。 四是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工作。配送中心建设是巩固“农家店”经营的当务之急,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正在协调自治区财政部门准备到盟市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并向自治区政府汇报,争取出台政策予以扶持。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件政府得民心、群众得方便、企业得实惠的民心工程,通过宣传,提高群众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认识,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社会影响,保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是继续对建设改造农资店的数量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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