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商务厅吕二喜厅长在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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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05 09:50 文章来源:内蒙古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内蒙古商务厅吕二喜厅长在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沟通情况,统一认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下面,围绕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发展情况,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性
今年2月28日-3月1日,商务部在扬州召开了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向大会发了贺信,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作了工作报告。会议认真总结了2005年全国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成功经验,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表彰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我区太卜寺旗商务局,巴彦淖尔市乐广丰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和商务厅李光亮同志分别被授予先进单位、优秀企业和先进工作者的荣誉。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在报告中指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5年全国1150家流通企业在777个县市进行了试点,新建和改造农家店7.1万个,吸纳富余劳动力35万人,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约70亿元,使近l亿农民直接受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保证了商品和农资的质量,使广大农民免受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消费更加安全。二是把传统的农村“夫妻店”改造为连锁超市后,销售额大幅提高,试点企业扩大了市场份额,尝到了规模效应的甜头。三是安排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带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精心指导和商务部门扎扎实实的工作;得益于流通企业的积极参与和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是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对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极大地促进作用,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
各级商务管理部门和试点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重要性。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利国”的好事。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扩大国内消费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拉动农村消费又成了实施这个大战略的关键问题,只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就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也是“利民”的好事。当前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大多数发生在农村,这是关系到广大农民能不能买到放心、质量可靠商品的大问题,城乡差距很大程度上也体现在农民消费产品质量的高低上。要解决这个问题,光靠一次次打假不行,一次次清理也不能治本,必须采取机制性的办法,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流通网络。农村流通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社会公益性质,没有农村流通的基础设施,就是生产出来的东西再好,农民收益也要大打折扣。现在农村流通体系落后,跑冒滴漏严重,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导致农民生产出来的东西卖的便宜,买回来的工业品贵,一出一进农民受损,致富的步子大大滞后。流通对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尤为重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就是一个利民工程。
二、认清形势,增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现在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这给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供了新的历史性机遇。当前,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面临五大有利形势:一是农民收入不断增加,购买力持续增强,为扩大农村消费提供了物质支撑;二是广大农民热切期待现代流通方式下乡进村,希望消费环境更趋安全,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出了现实需求;三是农村市场潜力巨大,农村消费有待开发,一大批商贸流通企业非常看好农村市场,有进军农村市场的强烈愿望,这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供了市场主体。四是国家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扶持政策进行了调整,在乡镇和村建设农家店的直接补贴资金由去年的2800元和3800元分别提高到4000元和5000元,试点企业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建立配送中心,中央财政贴息率由3%提高到5%。这为更好地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提供了资金支持。五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经实施一年多,各地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为进一步推进这项工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重要任务,也是商务战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贡献的历史使命,各级商务部门和各试点流通企业一定要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努力把这项工程做得更好。具体要把握好以下五个环节:一是要认真总结2005年试点工作的经验,加大落实工作的力度。各级商务部门要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依靠农村供销社、农机服务站、粮店、邮局等传统网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绝不能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走偏。二是要把好试点企业入门关,对申请试点的企业进行全面考察,真正使有实力、又愿意进入农村市场的优秀企业取得试点资格,把不具备建立连锁网络条件的企业挡在门外。三是要把建设和改造农家店数量、进度、质量、成功率和农民满意度作为对各级政府、商务部门的考核指标,经常检查,及时掌握试点企业的发展状况,对存在经营风险,甚至骗取补贴资金嫌疑的企业要重点跟踪,采取果断措施加以防范。四是要强化项目验收复查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验收,不得弄虚作假。验收合格的项目要在网上公告,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五是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过程中,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主体作用,用先进的管理制度、经营规范改造传统的农家店铺,为农民提供“货真、价实、安全、便利”的商品和服务。
三、科学规划,扎扎实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5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商务管理部门、试点流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区24户企业在20个旗县开展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年底通过对17个旗县实际建设和改造的2937个农家店的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1583个(其中:乡级店292个,村级店1291个),验收合格率53.9%,占年初规划目标1543个的103%。未达标的农家店1354个(其中:乡级店132个,村级店1222个),未达标率46.1%。
从全国看,商务部希望用3年时间,使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国50%的行政村和70%的乡镇;争取到“十一五”末,标准化农家店覆盖65%以上的行政村和85%以上的乡镇。通过在农村逐步推行连锁经营,构建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今年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力争建成10万家标准化农家店,中西部试点县比例由去年的20%提高到60%。经商务部批准,我区已新增试点县41个,新增试点企业40户。从2005年“农家店”建设情况看,我区原来用3年时间建4000家左右农家店的规划目标明显保守了,现在看“农家店”总数应在8000家左右。今年全区建设、改造农家店(含农资店)的目标是4600个。
为确保我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合理规划。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地要认真分析当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确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工作重点,提出保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二是要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农村流通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盟市和试点旗县的新农村建设规划范畴,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三是把好验收关。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验收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办法》规定的程序方法组织验收,不得违规操作。凡发现有重报、慌报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盟市和试点旗县、商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把标准化农家店建设的数量、成功率、质量和农民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落实监督管理的责任。
(二)抓住重点,稳步推进。我们确定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重点是:村级农家店的建设改造以连锁便利店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乡镇店以建设改造小型连锁超市为重点,开架售货,鼓励从事农资、日用消费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开展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农产品购销业务;便利店、加盟店、特许连锁店和连锁超市的商品配送率要达到40%以上,否则,不能申请验收;试点企业必须在旗县级城市建设一个商品配送中心。特别要把好统一采购、提高配送率等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开拓性的工作,有步骤地推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把标准化农家店的量做大,提高覆盖率;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适合建什么业态的农家店,由企业根据人口、农民收入水平、交通等状况自主决定。不能贪大求全,不能讲排场、图形式,关键要把好商品配送关,保障农家店的生存发展能力。
(三)规范程序,严格核查。试点旗县和流通企业的设立,要坚持自愿申请,严格执行各级商务部门推荐,逐级上报商务厅审核的工作程序。各盟市和申请试点的旗县要制定工作程序细则,规范操作,防止出现偏差和问题。申请试点的旗县要向盟市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交建设改造农家店和商品配送中心的规划。申请试点的企业要向试点的旗县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报企业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提交建设改造农家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规划。盟市商务局要对申请试点的旗县和企业按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推荐意见,按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督管理,抓好质量、抓好成功率、抓好巩固率。一是对建设质量进行监督。要严格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建设改造农家店,不得弄虚作假。凡发现有假加盟、假连锁、假特许经营行为的,要取消其试点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二是对成功率和巩固率进行监督。要量力而行,不可盲目扩张,做到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巩固一个。坚决防止今年轰轰烈烈建、明年销声匿迹撤的情况发生。三是要对试点企业的连锁配送能力进行监督。真正使优势企业进入试点。近期各盟市商务局要对申请试点的企业进行一次审查,进一步确认资格。四是对补贴资金和贴息贷款的使用方向进行监督,保证直接补贴资金真正用到标准化农家店的基础设施建设上,保证国家的贴息贷款真正用到配送中心建设和商品配送上。五是要尽快研究制定监控试点企业的措施,本着谁拿补贴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后续监管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农家店的健康持续发展。
(五)认真总结,典型推动。一是对前一段的工作要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解决农家店建设如何操作的问题。二是搞好培训。今年新增了试点县41个、试点企业40家。为了保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顺利实施和农家店建设的质量,这次会议要对各盟市商务部门和试点企业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大家掌握政策,了解连锁经营的内容和业态,熟悉农家店建设的标准和具体操作办法。
(六)落实政策,优化环境。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创造宽松的环境,保证这项工程的顺利进行。近期,按照国家商务部要求,我厅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持资金管理拨付程序》,各盟市商务管理部门要一并抓好落实。
同志们,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各级商务管理部门和试点流通企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而且大有可为。我们要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突破口,积极推进我区农村牧区商贸流通现代化进程,扩大农村牧区消费,为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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