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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04 16:55 文章来源:兴安盟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商 务 信 息
第 68期
兴安盟商务局 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
整治“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确保惠民政策到位
我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实施以来,全盟已设立家电下乡销售网点200个,销售家电下乡摩托车产品1.4万台(件),销售额近5000余万元,发放补贴近500万元。为了切实维护“家电下乡”市场秩序, 确保惠民政策到位。盟商务局组织各旗县市商务局于2009年9月开始,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一是非“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销售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假冒伪劣、以旧充新产品或故意混淆促销产品和“家电下乡”产品行为;二是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提价销售或抽调产品标识卡、违规印刷、使用“家电下乡”产品型号等违规行为;三是严格“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管理,防止偷税逃税骗补行为;四是规范“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销库情况,做到销售真实可靠;五是打击网络和互联网的欺诈行为,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截止2009年10月,专项整治24次,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查处案件1起,成功处理投诉1次。对于没有备案登记的销售网点,销售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的经营行为,提出了批评纠正。
通过对“家电下乡”经营网点的全面检查整治,强化了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产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了“家电下乡”市场秩序,让广大农牧民实实在在的享受惠农政策 。
本期发至: 自治区商务厅、盟委、行署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