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地县商务 >  正文
包头市商务局加强定点屠宰管理确保肉食品消费安全
2009-10-13 16:17  文章来源:包头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市商务局加强定点屠宰管理
确保肉食品消费安全

为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肉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和市场供应,市商务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了局防控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要求各定点屠宰企业认真配合动物卫生机构和检疫人员做好检验检疫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要求各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生猪进场验收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四是认真督促屠宰加工企业做好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要求各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加强卫生管理,防止交叉感染;五是启动生猪屠宰情况日报制度,认真做好生猪屠宰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综合规划发展处赵峰、乔妮娜)
  (首发子站:内蒙古包头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吴学清 电话: 0471-6946127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殿宁 电话: 010-51651200-688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